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15 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 长 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