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发布部门】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沪高法民一[2004]26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4.09.07 【实施日期】2004.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法规类别】婚姻家庭 【唯一标志】17241605 【全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