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政发〔2011〕22号旦八镇人民关于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查自评报告县教育督导室:根据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民教育督导室关于《延安市乡镇党政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延市督发〈2006〉13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11年3月中旬成立了教育督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农村学校管理处干事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对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