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杨栋梁2012年7月1日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
登记常见问题解答一登记数据填写问题1. 关于化学品GHS类别警示词象形图危险性说明及防范说明的填写说明根据新的登记文书要求在登记系统中分类和标签信息栏应填写该化学品的整体而非某个组分的分类和标签信息其中危险性类别栏目前根据企业自分类及参考分类情况填写且要与相应的数据对应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发布后根据其指南文件中的危险性类别填写危险性说明填写GB 20576 GB 20599GB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