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震烈度查询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A.0.1 首都和直辖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 11 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