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 张晓凌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得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维持债务人一般责任财产的权利 撤销权作为债权人的一项自保工具具有突破债的相对性之特征其效力可能及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私法关系适用时可能对交易安全形成较大程度的掣肘在此情况下撤销权诉讼就应确立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在效益
民事起诉状?原告:黄顺月男壮族1951年8月12日出生住青山小区627栋??被告:黄丹女壮族1979年3月09日出生住址同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每月1500元赡养费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 2013年元月份因为被告口口声声多次向原告承诺只要原告把青山小区627栋4单元5楼40号房屋产权过户给被告就同意赡养原告夫妻到百年之后因为被告是原告的唯一亲生女父女情
第 PAGE 7页 共7页买新课:【考点框架】第 3单元债务人财产考点 11:债务人财产界定的基本规则(★★★) (P338) 1. 界定时点债务人财产包括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 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 终结前债
第 PAGE 7页 共7页(一手最快更新:)【 考点框架 】第 4 单元 合同的保全考点 16 :债权人代位权(★★)( P91 )( 2021 年重大调整) 1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 怠于行使 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影响债权人 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也称为次债务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
第 PAGE 5页 共5页(更多:)【 知识点二 】 债权人的撤销权 —— 基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而行使【 课后练习 】【 例题 · 单选题 】 张某对王某享有 50000 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王某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张某经调查发现王某对李某享有 3 个月后到期的 7000 元债权赵某因赌博欠王某8000 元另外王某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刘某享有
第 03 讲要约承诺合同履行代位权撤销权保证知识点:要约【单选题】甲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向甲发出了投标书甲在接到乙及其他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中标并向乙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甲发出招标书乙向甲发出投标书C.甲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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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一章总论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5页第一章 总论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9分2020年试卷一的分值为9分试卷二的分值为9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2016年的综合题曾涉及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本章分为六个单元共计21个考点大多数考点需要
第01讲单选题前言中级职称《经济法》主客观题命题规律及答题要求等已在 2021 年预习班上篇详细介绍习题班不再赘述习题班以练习为主听课为辅请考生进行题目练习之前先复习基础班讲义或《应试指南》相关部分考点请务必先做题再听课发现错误解决问题弥补漏洞是巩固和提高的不二法门对错题要进行梳理和总结近年来中级职称考试题目的难度逐渐降低习题班的题目会充分考虑目前的考试难度但为保证考生能够对考点进行充分练习部分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