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水电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水电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强化节约水电的意识建设节约型校园依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凡通过学校供水供电设施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三条后勤处为学校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学校供水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水电设施及其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