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注册途径和比较中国的企业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同时向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第二 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申请人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第三 通过地区性公约组织提交申请以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商标保护(如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 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一涉外注册简述 目前商标的海外注册主要有四种途径: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欧盟商标注册体系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体系逐一国注册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注册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约80个成员国申请注册此手续简单方便省钱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上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 马德里注册简述 (1)所有
马德里协定与议定书的区别(一)马德里体系的历史 马德里国际注册是指通过马德里体系即《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来进行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年签订于西班牙的马德里所以被命名为《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于1989年在马德里联盟会议上获得通过于1995年12月生效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马德里
企业如何申请国外商标商标的国外注册申请途径主要有两种: 第一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逐一单独向某一国家或地区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向间组织提交注册申请获准注册的商标的保护范围涵盖该组织所有成员国如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等(逐一国家注册) 第二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并申请领土延伸至指定成员国或间组织(马德里国际注册) 两种申请途径的不同点: 马德里国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