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习(83):股东因继承而发生变动的原因【案例评析】一宁波建工:股份继承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一)股权变动本股东王宇凌先生因病于 2010年4月23日去世根据王宇凌生前与其配偶郑冬玲儿子王一丁签署的《关于财产继承人的协议》其所持本6.9288股份所有权由其儿子王一丁继承本次股东变更事宜已经本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相应修改了章程2010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