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为了促进企业严格遵循《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转换的衔接工作现对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如下: 一调账原则及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分别按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的规定清查损失和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有关减值等的规定预计损失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应在待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九章 负债的核算 一负债的特征和分类《企业会计准则》对负债的定义: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一节 负债概述负 债 的 特 征负债是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在现在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