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11]137号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省辖市物价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文件所涉及的收费政策规定对我省目前收费标准低于国家规定收费上限的按照就低不就高
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