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候选名单一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港航管理局辽宁省丹东航道管理处吉林省航道管理局黑龙江省佳木斯航道局桦川航道段黑龙江省航道局测绘工程处第四测量队上海市航务管理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养护管理科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江苏省谏壁船闸管理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航道管理处浙江省杭州市港航管理局航道养护管理处浙江省嘉兴市
南京市航道航政管理条例南京市航道航政管理条例(2000年9月4日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 根据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航道航政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航道航政管理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和航道设施的完好促进航运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
长江航道局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航道行政管理工作保护航道及航道设施保障航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长江航道局所管辖的长江干流航道和支流河口航道第三条 长江航道局主管长江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所属的区域航道局是区域航道行政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