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
协会申请流程1.发起人名单(要有性别年龄单位职务)2.成立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向业务主管部门申请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再由筹备小组向民政局申请业务主管部门盖章3.财务证明兼专职会计(要有会驻地上岗证)由筹备小组出具业务主管部门盖章4.房产证明(租用借用或自有多少平方地址)同筹备小组出具业务主管部门盖章5.有3万元以上验资证明由市会计事务所出具6.起草章程草案由民政局核准7.民政局同意批准后一个月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