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确定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培训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褚宏启一学生伤害事故的表现?能否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少出事 出小事二学校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法律对监护人的规定?监护人的身份是否可以转移三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2)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 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