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报告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7-17 11:18:50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现就地质报告编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勘查区初次提交地质报告的问题 探矿权范围内经全面普查证实有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的可按内国土资发〔2009〕9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