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 (企业名称)申请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 红原路138号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4幢8-4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