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油 协 议甲方:蚌埠市百顺物流有限乙方:邹培军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沟通同意就百顺内车辆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加油的期限:自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乙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加油并按以下要求提供加油及服务乙方应履行对号加油的义务受理加油时加油人要核对车牌与甲方提供的车牌是否一致若发现车号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及用油单位协议有效期内车属单位同时享有乙方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