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产企业(受托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申请表样品名称样品类别抽样数量送审样品份卫生安全性项目送检样品份人体安全性项目送检样品份其他特殊项目送检样品份规 格□ 克(毫升)□ 无样品性状(颜色和物态)保存条件样品包装□ 玻瓶 □ 纸盒 □ 塑料瓶 □ 铝盒 □ 塑料袋 □ 其他 包装情况□ 无破损 □ 无水迹 □ 无霉变 □ 无虫蛀 □ 无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的通知 食药监办许[2010]115号 2010年11月02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统一化妆品形式审查标准国家局制定了《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现予印发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行为依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称《检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以下称许可检验)的产品抽样检验申请检验受理样品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许可检验工作 第三条
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 为规范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等制定本技术审评指南一产品中文名称 产品中文名称应当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 (一)命名依据中应提供申报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含使用目的或使用部位)属性名具体含义的解释约定俗成的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省略通用名属性名 (二)产品中文名称中若有表明产品物理性状或外观形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行为依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称《检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以下称许可检验)的产品抽样检验申请检验受理样品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许可检验工作 第三条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2010年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行为依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称《检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以下称许可检验)的产品抽样检验申请检验受理样品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许可检验工作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