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 海 生 物 资 源 养 护 规 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养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渤海生物资源保护渤海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渤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渤海是指老铁山灯塔(北纬38°43′41″东经121°07′43″)与蓬莱灯塔(北纬37°49′54″东经120°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