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94号)锡行业准入条件一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一)新建和改扩建锡冶炼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锡行业规划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与合法矿山签定原料采购合同不得购买违规开采的矿产品)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