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采油厂基建工程科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暂行)基建工程科印发二0一四年四月永宁采油厂基建工程科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管理体制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厂基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基建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厂范围内从事新建改扩建费用在3万元以上规模的工程为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基建科代表永宁采油厂负责基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科室实行科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