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仲明副市长在全市火灾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一为什么要开展火灾责任保险工作火灾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其目的是:充分利用火灾责任险的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和经济补偿功能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建立火灾责任险市场化的灾后补偿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纠纷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