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1988年3月24日化工部前 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计资[1984]1648号《关于简化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通知》要求由化学工业部第一设计院对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进行修订而成自1988年7月1日起在化工系统中施行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同时停止使用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