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关于2014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公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另在自贸试验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除外)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从中国上海门户()或从上海工商门户()登录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