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发文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文 号:京高法发[2007]168号发布日期:2007-5-18执行日期:2007-5-18市第一第二中级人 HYPERLINK t _blank 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已于2007年3月12日经北京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各级法院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颁布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 1997-05-19 ????【实施日期】 1997-07-01 ????【有 效 性】 ????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为了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我院将《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意见》(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