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公共听证的理想与现实——以北京市的制度实践为例许传玺 成协中摘要: 源于普通法之自然正义原则的听证制度因可为当事人提供意见表达与利益交涉的平台而成为行政决定合法性的重要制度装置但与私益听证主要代表消极的防御权不同公共听证含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等多种公共价值是公共决策正当性的重要制度支撑我国的公共听证理论未从根本上区分代表防御权的私益听证和代表民主参与权利的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