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 用 期 辞 职 报 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 我叫×××女出纳员身份证1987年5月6日出生(26岁)于2013年7月1日招聘进入重庆××配件现在因个人原因不适合继续从事财务出纳经济工作因此我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向重庆××配件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3天报告重庆××配件3天期满次日起即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依法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特此报
尊敬的财务处孙总 很遗憾地向您报告由于一位好朋友的热情邀请加之考虑到日后工作与我大学所学专业的关系请您允许我一个月后离职谢谢您 在立恒度过了4个月的时间我从一个甫离校门的计算机系的学生成为了一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出纳人员是我们是孙总的辛苦培育耐心教导以及王组长的诲人不倦才使得我具备了现在的财务知识和能力我发自内心地感谢感谢孙总感谢王哥 回顾这4个月的工作历程我在学习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