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产生和发展1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其基本含义包括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样的犯罪以及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并给予什么样的刑罚处罚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前提如果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即使行为危害很大也不能认定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处罚也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罪刑法定的最初思想渊源是英国1215年由英王约翰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