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一次性告知书申报名称: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申报途径: 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山政务办事大厅申报范围下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夜总会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
1:碰到的问题消防要求整改整改什么地方答:目前办公室装修在消防部门检查时发现天花上的喷淋头不复合消防要求需要整改2:整改的原因是什么答:消防部门在检查时指出:办公室的天花上的消防喷淋头没有达到消防要求喷淋头离天花距离超出指定的范围需要将喷淋头的方向从下改朝上喷淋头要在消防指定的范围内3: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答:1在申报的时候甲方营业执照装修营业执照和装修设计资质的复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日期: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制申报所需材料(1)项目验收1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一式两份)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4消防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场所名称主要负责人地 址建筑结构场所面积使用层数联系人联系场所性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 □饭店 □商场 □集贸市场 □体育场馆 □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民用机场航站楼 □会堂 □其他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名 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