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文件浙万院教〔2005〕52号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学院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宗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维护学籍管理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学
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本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来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应事先来信或来电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的三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