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二办理依据《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0]38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博山区林业局(峨嵋山路54号)四办理条件(一)承担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公益林管护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二)管护面积500亩以上(三)管护面积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五申请材料身份证承包合同(协议)村委(居委)会证明六基本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林业局会
关府办发〔2016〕46号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关岭自治县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同意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25日关岭自治县
附件4-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项目单位: 海南省林业厅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海南省林业厅 评价时间: 201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