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区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概念】本办法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为人类生存生活和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为目的的森林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