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做好重庆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以下简称
附件1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做好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促进我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为加强自治区地方管辖区域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
重庆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做好重庆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传统中药制剂备案是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