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人民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接收方案的决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层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5]28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同意区水利厅决定将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直接下放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审批为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收工作我局制定了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现予以公布附件:承接自治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