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全表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说 明一适用于某一特定品目(四位税目)或子目(六位税目)的特定规则或特定的系列规则紧接于该品目或子目之后二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附件:(一)本附件所列产品特定规则以协调制度为基础制定包括其总规则类注和章注(二)类是指协调制度的类(三)章是指协调制度的章(四)品目是指协调制度中税则分类号的前四位码(五)子目指协调制度
附件2《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全表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说 明一适用于某一特定品目(四位税目)或子目(六位税目)的特定规则或特定的系列规则紧接于该品目或子目之后二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附件:(一)本附件所列产品特定规则以协调制度为基础制定包括其总规则类注和章注(二)类是指协调制度的类(三)章是指协调制度的章(四)品目是指协调制度中税则分类号的前四位码(五)子目指协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