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总 则为规范本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沪府令49号)参照《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区级行政单位包括党的机关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政法机关和社会团体(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