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后处理内容 本规定所称后处理工作是指依照相关规定对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处理的过程包括检验结果送达异
2017年第2批低速电动车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抽查结果不合格项目承检机构1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淄博明泰电器科技有限图形商标D-2502017-2-26合格山东省质检院2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图形商标D-4002017-4-13合格山东省质检院3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图形商标VCI16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