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苏人才办〔2016〕8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才工作小组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要求现就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