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益阳市人民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益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益政办函〔2015〕31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市人民法制办是市人民的行政复议机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委行政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委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应诉通知书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登记收到当日应当转政策法规处办理第四条 政策法规处收到应诉通知书后根据下列情况分
行政应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流程图审查确定委托代理单位填制行政应诉应议审批单报主管主任主任区审批通知委托代理单位做好应议应诉准备 确定委托代理人员指导代理人及时提交答辩状证据和依据材料指导委托代理人按要求出庭接收送达的应议应诉通知签收法律文书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