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届普洱市文化精品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各县(区)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广电局普洱日报社市文联市社科联《普洱》杂志社: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文化精品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普宣通〔2014〕1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期将开展文化精品专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要求(一)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第五六七八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