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湛安办〔2012〕142号转发《关于对宝钢韶关钢铁有限5·14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对宝钢韶关钢铁有限5·14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明电〔20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附件:关于对宝钢韶关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