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公费医疗试行新办法的通知各院部: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公费医疗执行潍坊学院大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潍坊学院政字〔2011〕60号)学生在校医院就诊交费时只结算个人负担医药费40部分公费医疗报销60部分由校医院与财务处结算试行新管理办法的几点注意事项:1必须用校园卡结算:因为报销药费需通过校园卡身份确认报销扣费由系统自动完成报销数额由系统储存达到报销限额自动停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