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转让交易规则(试行)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公开转让交易制度明确交易各方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保障交易公平公正有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南宁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南宁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交易适用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