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0.2.23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00年10月14日至15日
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及本市资格认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2006]15号各委办局()各区县人事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转发给你们请
渝人发〔2006〕96号关于转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各电信运营各有关单位:现将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