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关于建立中国传统村落退出机制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评审认定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以下简称村落)第三条 本规定中警示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因保护不力造成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价值严重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