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教发〔2013〕65号高邮市教育局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实施意见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市直(民办)学校城南新区中心小学:为积极响应市委市在全市大力开展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活动的号召确保教育系统诗词之乡创建工作出特色出成绩根据《扬州市创建全国诗词之市的实施意见》(扬办法[2011]6号)和《高邮市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