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16QJTTXK-1职权类别行政许可职权名称占(利)用公路用地及其建筑控制区审批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承办机构及区公路局0891-683676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四十九条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许可范围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所管养的公路范围内
在公路用地内埋设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以及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公路管理机构路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