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规定结合《巴中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规定》和我县实际划定南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 第二条 本畜禽养殖禁养区适用于南江县境内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大户等)的管理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常年出栏生猪500头及以上 牛100头及以上羊300头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