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中大校发〔2016〕55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和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范围在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规定的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范围的事业编制人才派遣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8月31日前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