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操作指南一适合使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非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操作流程:一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HYPERLINK )二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三按提示录入工商联络员登录等信息进行登录四登录后点击打开简易注销公告五填写内容并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固定格式不能进行任何修改)打印出后全体投资人签字(注:签字不能打印)然后扫描或拍照进行上传(注:JPG格式)六公告异议期为45个自然日公告期结束后请在30个自然日内到登
QDCR-2017-042001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青工商企规〔2017〕1号青岛市工商局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